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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竞赛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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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2-27 11:10:5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一、日期、地点

日期:2010年3月28日—4月2日
地点:澳门行政区塔石体育馆

二、主办单位
澳门特别行政区体育发展局、澳门武术总会

三、协办单位
    中国武术协会、中华台北武术总会、香港武术联会

四、参加单位
(一)内地:各省、区、市体育局、武术协会,武术之乡和武术组织。
(二)台湾及香港、澳门地区的武术组织。

五、竞赛项目
    (一)传统拳术。
(二)传统器械。
(三)对练。
(四)具体项目见报名表。
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每单位可派领队、教练、随队医生各1人,运动员不超过20人(男、女不限)。

(二)本次比赛为个人赛。
1、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(拳术、器械各一项),对练1项(组别不限,男女可混编)。
2、同类拳种、器械集中编组。凡每一拳种、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、器械类。

(三)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:
A组:16周岁以下(含16周岁);
B组:17—39周岁;
C组:40—59周岁;
D组:60周岁以上(含60周岁)。
报名不足5人的组别,并入上一组别。

(四)比赛时间
1、传统拳术、器械:40秒—2分钟。
2、太极拳:4—6分钟,太极器械:3—4分钟。
(太极拳:运动员演练至5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;太极器械:演练至3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)。

(五)比赛采用由中国武术协会2006年制定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》(试行)。

七、录取名次
比赛按各年龄组别和各单项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(按20%比例录取)、二等奖(按30%比例录取)和三等奖(按50%比例录取)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。

八、费用
(一)费用
1、各参赛队往返旅费及食宿费用自理。
2、各参赛队可自主安排食宿,但须缴纳会务费(30美元/人)和报名费,请按时参加赛会活动时间。
3、食宿费:
A:100美元/人/天或人民币680元/人/天(双人间,含赛事期间的市内交通)。
B:150美元/人/天或人民币1020元/人/天(单人间,含赛事期间的市内交通)。
4、超编人员:费用按150美元/人/天或人民币1020元/人/天收取(双人间,含赛事期间的市内交通)。
5、请各参赛队将预定住房申请表请于2010年3月1日前,寄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体育发展局及澳门武术总会。
6、请各参赛队于2010年3月1日前,将参赛食宿费用的50%汇至以下指定账户,如在此前没有收到50%的参赛食宿费用,将不能保证该队入住大会指定的酒店。

(二)汇款地址:
账户名称(Account Name):Fundo de Desenvolvimento Desportivo
银行名称(Bank Name):Bank of China Macau Branch
银行地址(Bank Address):Edf.Bco China,Macau
账    号(Account No):01-01-20-788245

九、报名和报到时间
(一)报名时间:
请于2010年3月1日24:00前(澳门时间)。报名表打印一式三份,分别邮寄至中国武术协会、澳门武术总会(邮寄的同时可发邮件至shehuiwushu@126.com)和留存至本队作参赛队报到凭证。
(二)报到时间:
请于3月27日到澳门组委会报到。联系电话:853-2856 7873;传真号码:853-2853 0685。

十、技术会议
    技术会议于2010年3月28日17:00(澳门时间)召开,将宣布本次赛事活动的相关事宜,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准时参加。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
十一、赴澳申请方法
(一)赴澳人员须办理赴澳证件(港澳通行证),方可入境。
(二)参赛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:
1、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凭大会邀请信到外事部门办理;
2、开办自由行的地区,可以直接在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申办;
3、未开办自由行的地区,参赛者可到当地旅行社或(户口所在地)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直接办理港澳通行证。

十二、联系方式
(一)中国武术协会 社会部
联系电话:010-64912159 / 64912149 
联 系 人:冯宏芳、马永杰
    传    真:010-64912150
    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
    邮    编:100029
(二)澳门武术总会
联系电话:853-28567873 28563617 66809269
传    真:853-28530685
联 系 人:梁玉兰 马小茹 梁忠灵
    邮寄地址:澳门得胜马路得胜体育中心
    邮    编:999078

十三、其它:
(一)运动员须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。
(二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(三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(四)比赛无故弃权者,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。
(五)比赛运动员服装、器械自备,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
(六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比赛项目,须在3月28日中午12点前(澳门时间)向大会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。若经同意,每更换1项交20美元。
(七)此规程和报名表以及《传统武术竞赛办法》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:www.wushu.com.cn查询或下载。
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
附件:2010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竞赛规程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(报名总表)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报名表(境内)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第二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报项表(拳术)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第二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报项表(器械、对练)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第二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报项表(太极拳、南拳)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 2010年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傳統武術交流大賽日程表【待定】

         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最后预订房间申请表

我用太极丈量信仰,誓要还陈沟天真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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