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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公仪应港澳人士之聘请,在香港成立鉴泉太极拳社。由于他在香港教授太极拳认真,学员聚多、享有盛名,引人瞩目。香港拳击冠军并精通白鹤拳的陈克夫先生,登报声明,请求和公仪比武,并云如公仪不允比赛,则请回上海。经过港澳名流调解,1954年1月在澳门花园游泳池比武,借以募款救济香港火灾的难民。“吴陈比武”轰动港澳,观众万余人。陈克夫攻势猛烈,吴公仪借力回击,对方鼻部中拳,流血过多,陷于半昏迷状态,经过医务人员护理,休息时间已经超过规定。他们二次再比,双方多用脚踢,因踢超过规定过膝的公约,公证人宣布停止比赛。为了慈善救灾筹款有功,不分胜负,然吴式太极拳为此更誉满海外。
原来此“陈”非陈式太极拳的“陈”, 我一直以为是陈式、吴式太极高手比武呢!误会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1-14 15:46:50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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